就如同抗精蟲抗體一樣 (請參閱本部落格衛教短篇:抗精蟲抗體的迷思),教科書明白指出,:「同房後試驗對治療結果沒有影響 (PCT testing has no effect on treatment outcomes)」。
子宮頸的因素,約占不孕症原因不到5%。同房後試驗是傳統上用來評估子宮頸因素的檢驗方法。這檢驗是用來評估子宮頸黏液的品質、行房後女性生殖道內活動精蟲的數目、以及子宮頸黏液與精蟲的相互作用 (例如黏液內存在抗精蟲抗體,會使得精蟲不活動)。
同房後試驗應該在預定排卵前1-2日執行,先生需禁慾兩天以上,行房射精後2-12小時,由醫師觀察子宮頸黏液的品質、以及顯微鏡下黏液內活動精蟲的數目。
雖然同房後試驗有其理論基礎,這個方法卻有諸多問題: (1)缺乏重複性,也就是每次做起來結果常常不同。 (2)缺乏標準檢驗方法 (例如應該在行房後幾小時檢驗?)。 (3)缺乏一致的判讀標準,也就是何為異常 (例如存在幾隻活動精蟲算正常?),沒有共識。 (4)檢驗結果與病人懷孕率缺乏相關。 (5) 不管檢驗結果如何,對治療方法都沒有影響 (人工授精就可以解決子宮頸因素造成的不孕症)。
既然同房後試驗對治療結果沒有影響,那又何必花錢、花時間去做一個沒有用處的檢驗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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