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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明原因的重複性試管嬰兒治療失敗,一般是指三至四次以上的治療,總共植入十個以上形態良好的胚胎,但是卻不明原因的沒有懷孕。

雖然許多病人重複失敗的原因相當明顯,但對大部份病人而言,重複失敗的原因頂多只能合理推測是精卵或是胚胎的問題,實務上並無法針對個人確認真正的原因,所以在數次失敗後將整個療程作深入檢討,在找不到明顯原因之下,進行特殊檢查,甚至採取特殊的實驗性療法,是合理的考量。

採行特殊檢查及實驗性療法應有的認識和考量:

  1. 缺乏醫界共識。
    所謂實驗性療法,顧名思義,就是此療法尚屬實驗階段,在適應症、檢查診斷、治療方法、治療劑量、治療效果、副作用、甚至價錢-效益 (Cost-Effect) 等等各方面都有爭議。所以不同的醫師常有不同的意見或看法,並不為奇。
     
  2. 不一定有效。
    病人往往對特殊檢查及實驗性療法抱持過高的期待,視為最後救星,以致於難以承受再度治療失敗。接受實驗性療法必需認知此療法本屬實驗性質,不一定有效。事實上只要不放棄,絕大部份的病人只要繼續接受標準試管嬰兒治療,早晚就會懷孕,並不需要特殊檢查及實驗性療法。
     
  3. 副作用。
    所有的醫療行為都很難完全沒有副作用,有些副作用很難預料是否會發生,有些副作用一旦發生則很嚴重,所以是否採行特殊檢查及實驗性療法必需基於病人自願,而且病人必需對可能產生的副作用有所了解。
     
  4. 價錢-效益 (Cost-Effect) 考量。
    特殊檢查及實驗性療法既然不一定有效,對於需要花太多錢的療法,是否值得去作,應該依個人經濟能力作考量。對於經濟能力比較困難的人,雖然沒有能力採行昂貴的特殊檢查或實驗性療法,事實上也不一定有所損失。
     
  5. 受苦與方便性。
    有些檢查或實驗性療法相當吃苦受罪或是不方便,有些檢查治療則相對輕鬆方便,選擇上當然就以後者為優先考量,有需要時才採用受罪性大或是不方便性高的療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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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旭陽教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